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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林业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6月-11月)
发布时间: 2021-06-22      来源: 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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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林业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广林函〔2021〕171号 )节选公开。


广元市林业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2021年二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6月起至11月30日,在全市林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紧紧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的工作目标,聚焦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个层面,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通过严密的安全监管、严格的执法检查、严厉的安全处罚,切实推动风险自识、隐患自治、平安自保,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意识提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范围和重点
  (一)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突出问题
  1.严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企业领导层、管理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特殊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不完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受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不严格、实验室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未落实;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新进员工培训时间达不到培训要求或未经培训就上岗等问题;应急救援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以及未组织开展演练等突出问题。
  2.整治监管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各单位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风险辨识管控不及时不全面,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彻底;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执法宽松软,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等突出问题。
  (二)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1.开展交通运输和森林旅游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林区、景区、保护区、森林公园交通运输和森林旅游专项整治,切实加强自建自养道路管控,加大对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等交通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节假日人员出行增加、社会活动增多、林业生产经营处于旺季的实际,加强公务用车、生产经营用车管理,严禁疲劳驾驶、饮酒驾驶和超员超速,出行尽量避开安全风险大、事故隐患多的线路,切实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涉及水上经营、运输的单位要以防汛、防大风为重点,加强对水上交通、码头的安全工作。各单位要以夏季旅游和高温期、“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景区的交通、气象、客流等相关信息和预测预报,协助加强对景区道路、客运车辆、客运索道、旅游路线、游乐设施等的隐患排查,并完善有关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工作。
  2.开展涉林危化学品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以农药、化肥等为重点的危化学品的监管,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整治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友生。
  3.开展林区在建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脚手架、重型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加大施工的安全检查力度。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加强对施工危险用品管理和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做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供电、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4.开展森林防灭火及电器火灾安全专项整治。各单位持续开展森林防灭火隐患排查整治,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隐患普查工作;全面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禁使用三无劣质电气产品,电线、设备老化的要及时更换,消防设施失效、不足的要及时更换和补齐。
  5.开展涉林特种设备安全、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以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景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重点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使用、违章作业和超期未检等违法违规行为。
  6.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严把林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尤其对从事食品服务的宾馆、酒店等进行检查,查验其生产流程和作业记录,确保食品安全。
  7.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各单位要落实辖区内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开展办公区、经营场所、森林公园、施工集中作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实施人员密集场所入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8.开展汛期防汛减灾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安排、再发动,切实把当前汛期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对面临洪涝灾害威胁的林区职工住房,要落实专人监测,加强预警预报,一旦发生灾情,及时转移安置好职工。认真排查各人员密集场所、苗圃基地等防洪重点部位,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各单位要加强管护营林抚育等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野外生产任务,严禁危险作业,遇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停止作业,确保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三、检查方式
  本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采取各单位自查自纠、林业主管部门集中开展检查和督查的方式,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林业局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林单位进行检查,市林业局组成检查组对局机关及市本级林业直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包县区工作组适时开展森林防灭火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督导检查。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1.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内容,细化工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按照省市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第二阶段实地督查,集中整治(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初)。
  1.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企事业自查自改自报,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督促进行问题隐患整改。
  2.县区林业局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国有林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所属国有林业单位开展全覆盖对表检查。
  3.市林业局将组织3个综合检查组,从6月底开始对局机关、市本级林业直属单位开展督促检查(检查分组安排见附件2)。同时,结合当前年度林业重点工作,包县区工作组适时开展森林防灭火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强化整改,巩固提升(2021年7月25日至2021年11月底)。
  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进行通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并上报,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最近省内外及我市相继发生一些安全生产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单位要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集中专项行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整治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二)压实安全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充分利用“两书一函”工作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把集中整治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对在集中整治期间因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或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严格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自己辖区内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识、音视频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要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逐一核实举报事项,依法奖励举报人,保护举报入权益。要大力宣传夏季及主汛期安全用电、用气、用火以及安全乘车、乘船和其他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要及时向社会曝光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
  (四)加强预测预警,做好应急值守。各单位要结合夏季及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提示预警工作,督促指导涉林企业和单位有效防范应对。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组织力量科学妥善处置,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1.林业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林业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分组安排


  附件1

林业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继洪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文采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王旭春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洪 莉 副局长
      吕 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培刚 二级调研员
      肖志成 二级调研员
      常 青 二级调研员
      杨明远 四级调研员
  成 员:各直属单位、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防火科,杜晓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林业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王旭春带队,工会、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派员参加,负责检查市曾家山鸳鸯池国有林保护处、市国有林场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组:洪莉带队,生态修复保护科、林业产业和科技科派员参加,负责检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市国营中心苗圃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组:吕强带队,局办公室派员参加,负责检查局机关办公楼、居住小区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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