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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强化举措确保非煤矿山安全防汛度汛
发布时间: 2021-07-16      来源: 旺苍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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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查隐患。成立专项排查小组,采取查看资料、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方式深入矿山采场、尾矿库、周边山体、河道等区域,拉网式重点排查尾矿库坝体稳定性、地下矿山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排水设备设施、露天矿山周边山体等情况。(2)专项执法。抽调水利等部门力量,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检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每月不少于1次”的要求,对位于地表河流、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泥石流威胁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非煤矿山及尾矿库的检查力度和频次。 (3)全力整改。收集整理专项执法检查问题,并建立隐患台账,点对点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企业,通过通报批评、约谈及媒体曝光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汛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施高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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