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做到领导、机构、职责、任务“四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联合县自然资源、水利、交通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县216处山洪灾害危险区、3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人口聚集地、山洪易发区、涉河工程建设区和居民集中安置区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排查安全隐患118处,已整改89处,整改率75.4%。
三是强化监测预警。采用“人防+技防”的手段,投入资金500万元,实施专业监测、专职监测、工程应急处置、排危除险等等23个防治项目,其中,专业监测项目在4月15日之前已全部上线运行。建立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网格化216处山洪灾害危险区,3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点对点”落实预警转移责任人150人、监测巡查责任人30人、行政责任人20人,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目前发现隐患72个,整改率100%。
四是强化应急准备。以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公安、应急、医疗等部门为基础,供电、供水、通信等行业领域专项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建立政府、军队、企业“三位一体”救援力量体系。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配备天通一号卫星电话36部,及时采购橡皮艇、手摇警报器、帐篷等应急救灾救援物资25455件,并进行逐一登记造册。
五是加强应急值守。实时关注气象信息,及时收集灾害预警性、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加强对信息分析研判,严格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周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值班值守,落实领导带班、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及时启动防灾应急预案,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组织抢险救灾,确保灾害应对及时、科学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