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05〕2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更好地发挥科学技术专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广元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 刚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杨碧春 市卫生局副局长
袁每繁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
张志征 市计划生育指导所所长、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专家委员会委员 吕齐明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何运肪 市四一○医院副院长
付仕芳 市计生指导所副所长
张英辉 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
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口和计生委,邓功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专家委员会下设专家库,专家库沿用广元市医学会设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鉴定前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病残儿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及其他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评审;
(二)参与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考试、考核;
(三)指导病残儿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其他计划生育有关的技术鉴定;
(四)协助广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科研项目,指导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培训;
(五)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六)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调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广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