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13〕2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5日
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