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17〕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