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19〕23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落实〈2018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落实〈2018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1日
一、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带动作用助推我市发展
(一)深化同港澳地区的合作。依托港澳两地国际竞争优势,深入推进我市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充分发挥香港在人才、融资、专业服务、品牌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助推我市相关产业加快发展。积极参加香港国际授权展和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加快我市文化产业走出去步伐。发挥澳门中葡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和中葡金融服务平台的优势,借助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国际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高峰论坛、中国(澳门)传统医药国际合作论坛、澳门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世界旅游经济论坛等展会,积极参与泛珠区域内旅游、经贸、金融、会展、文体、医疗、中医药、科技、生态、环保等方面的合作。(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局、市委统战部、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创新区域合作模式。与区域内发达地区在产业梯度转移、科技协同创新、园区合作开发、旅游产品对接等方面展开合作,引导发达地区先进制造业向我市有序转移。依托西成高铁、兰渝高铁、宝成铁路、京昆高速、兰海高速等交通要道,深化同泛珠区域内城市的联动发展,积极参与建设以差异化产业聚集区为特征的产业合作带、以精品旅游线路为特征的黄金旅游带。(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大力推进区域产业协同创新发展
(三)加快培育现代产业集群。依托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加强我市食品饮料、新材料、清洁能源化工、机械电子、建材家居、生物医药、铝产业等重点优势产业同发达地区的对接,加大对泛珠区域的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依托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推动我市外向型企业开拓南亚、东南亚市场。加强同海南有关地区在育种、粮食产销及农业大数据共享方面的合作,加强同贵州有关地区在大数据领域的对接合作,加强同云南有关地区在“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等方面的合作。积极参与构建区域联通的现代服务产业体系,协同推动服务业发展升级。(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合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协同建设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利用四川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以及国家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实验平台助推我市创新发展,协同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发达地区科技、人才、资金、设备等创新要素向我市流动,加强在战略性领域合作,协同创建区域产业创新中心,积极参与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研发,加快培育新产业、新动能。(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协同优化区域创新环境。完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合作机制,加强同域内有关地区科技合作基地的横向交流和联系,推动与区域内科技创新平台的产学研合作,协同构建泛珠区域技术转移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协同构建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利用好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重点加强电子商务、进出口等领域和环节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同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贸易方面的国际合作,推进我市与香港的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合作,推动我市发明在香港申请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和“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合作,协同探索发展知识产权贸易,促进知识产权合理有效流通。协同开展专利导航和分析评议,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大力推进统一市场建设
(七)实施统一市场规则。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协同推进区域内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价格法等执法协作,完善案件协查机制,协同提升区域内联合执法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协同建立区域社会信用合作体系。参与建设泛珠区域信用合作和联动机制,协同开展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示范,推进信用信息交流共享。重点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常态沟通协调机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信用信息审计联动机制、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行业信用建设合作交流机制、信用服务合作机制、信用宣传与人才教育培训合作机制。协同建立完善统一的企业信用分类标准,实现跨地区信用联合惩戒,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机制,共建诚信优质泛珠市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协同构建区域大通关体制。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口岸通关合作协议》,配合建设大通关电子口岸信息平台,推动我市与泛珠区域其他地区在海关、移民、交通等部门作业系统的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广元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健全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网络
(十)加快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加强与泛珠区域的民用航空网络建设合作,加密航线航班,协同推动泛珠区域旅游空中快线和支线航空建设。加快“无水港”建设,协同推进陆港枢纽、陆路口岸同沿海港口合作,提高互联互通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重点办、市机场办、市商务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协同推进联运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货运枢纽和物流园区,完善枢纽节点集疏运体系,鼓励发展与泛珠区域的多式联运,促进区域内客货快速运送。大力推动甩挂运输合作,协同建设泛珠区域互联网交通运输协同创新平台,配合构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互联网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体系和示范推广平台,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的深度融合发展。参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泛珠三角区域国际物流主干网络。推动建设广元口岸机场,加快广元海关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重点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元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加强能源、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生产供应、输配调度、储气调峰“三大中心”,将我市建成西气东输重要节点和中国西部重要的清洁能源利用基地。配合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运行及扩容工程建设,提升网络传输能力及网间互联互通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五、协同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十三)加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协同推进跨区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完善嘉陵江、白龙江等重点流域水质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大力推进区域退化防护林修复,提升生态防护治理。强化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联防联治。推进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协同建设区域重大信息互通共享、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相关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强化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大嘉陵江、白龙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保护,加大对极小种群物种保护力度。加快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健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和治理机制。围绕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与管理合作。参与建立嘉陵江等跨区域河流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动建立跨省流域水环境横向生态补偿保护机制。协同推动国家层面强化跨省河流省界断面水质的监测、评估、考核和问责。协同建立环境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联合查处和打击跨界违法行为,实行流域上下游环评会商及环境污染应急联动。积极推动落实可再生能源配额、碳排放权交易等机制建设,协同完善东部发达省份对西部贫困地区清洁能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共同深化对外开放
(十六)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协同推进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和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协同打造“一带一路”经西部地区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协同推动中欧班列常态化、市场化运营。(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局、市商务局、市重点办、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十七)建设高标准开放平台。依托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力推进投资、贸易、金融、综合监管等领域制度创新,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和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鼓励我市企业利用香港的专业服务“走出去”,借助香港在金融、专业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助推我市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等方面实施更加灵活的开放合作政策,建设好经济合作区等开放平台。(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社会事业领域协作
(十八)加强教育文化合作。协同推动与泛珠区域教育资源和信息的共享,探索教育交流合作新模式。继续开展院校合作,加强高职院校建设,争创本科院校,丰富师生交流互访内容和形式。深化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加强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合作,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强化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合作。积极对接“中国西部演出联盟”,加大同有关地区的文化产业合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九)加强医疗卫生合作。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协调机制和联防联控网络。利用域内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加强与闽赣云贵川粤六省道地药材的合作开发,参与建设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加强与东盟国家在医疗保健、传统医药等方面交流合作。协同提升区域食品与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探索建立食品及药品安全预警和监督网络,建立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追溯机制,设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协助建立健全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和跨区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共同优化旅游环境。参与打造泛珠区域红色之旅、生态之旅等跨区域“一程多站”精品旅游线路。参与开发川滇黔渝沿线旅游资源,积极打造大蜀道、大熊猫世界级旅游文化品牌,大力宣传大蜀道文化旅游节和广元女儿节,推动曾家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升剑门关、唐家河?青溪古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龙头景区品质。落实《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大联盟合作协议》,参与搭建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宣传平台,参与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峰会、泛珠三角区域旅游推介会。(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局、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