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2-01-19 字体: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条例》及《广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运用“广元公安信息网”“平安广元”微信微博平台以及“966110民意警务热线”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定期发布日常治安信息,及时发布重大案(事)件处置情况,通报社会关切,为公众提供各种形式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全年通过“广元公安信息网”、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更新发布信息9541条。其中我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73条,微博公开信息9125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43条,引导了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市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条,其中同意公开政府信息1条,不同意公开4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条。均已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办公室牵头负责,办公室落实2名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其他相关警种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工作配合,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加强对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的学习,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办公室及法制支队负责确定文件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后由办公室把关,从源头上保证文件的公开性和保密性。同时,对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再分工,制定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全力做好市政府网站保障和我局网站公开内容。我局开设网站互动交流、投诉建议栏目,并链接四川政务服务网及四川公安政务服务网,切实做好市政府网站我局内容保障公开工作。二是着力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平台。打造网站和新媒体一体式矩阵,办活办好“平安广元”“两微”平台及抖音,引导正确的舆论风气。三是做好网站管理规范维护网站正常运行。网站安全防护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具备网页防篡改技术设施,全年未发生网站不连通、安全、泄密事故、恶意篡改等安全事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严格按照公开工作及完成时限要求,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的考核,制定了考核标准,进行每季度通报,计入所在责任部门年度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