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编制。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广元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gysyjglj.cngy.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438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3265212;传真:0839-3265130)。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推动应急管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线上平台,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全市行业安全监管、县区工作等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信息。全年通过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391条,网站访问量313400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1390条,平均阅读量908次,共获点赞16696次,微博发布文章1985条,平均阅读量37706次,头条号发布文章163条,平均阅读量714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上年度转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共受理因政府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含尚未办结案件)。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0件(含尚未办结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政务服务办理情况、事故统计、综合预警等信息。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多样化政策解读方式,图文解读比例90%。开设应急科普、安全隐患随手拍等专题专栏8个。统筹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一是以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途径,在网站开设“公示专栏”,对事故快报、综合预警信息以及三公开要求内容,统一集中展示。利用机关公示栏、显示屏和“两微一端”等渠道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的科普宣传。二是利用“安全宣传月”“森林防灭火宣传月”等活动,举办安全知识培训班、座谈会,发放防火、防毒等安全宣传资料,营造全民懂法促安的良好氛围。三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加强与人民日报、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应急网、四川日报等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开设专题专栏20个,建立了信息发布联合联动机制,实现“动态供稿、多元发布、立体传播”。四是与“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建立合作关系,利用通话彩铃、手机短信等方式,宣传森林防灭火、安全用火用电、安全生产举报等安全提示、应急科普等信息。五是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工作,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全年对门户网站安全进行深度检测4次,确保互联网环境下政务公开工作平稳高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挂钩,将各类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事项、办事结果向社会公开,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落实专人对各科室、代管单位、下属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公示公开信息采用线上留痕方式,严格按照“三审”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审查发布。三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电子邮箱、在门户网站开设“征集调查”栏目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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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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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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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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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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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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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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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  | 
				
					 25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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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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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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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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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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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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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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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8.3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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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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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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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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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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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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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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