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广元市财政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元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广元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26796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1条,主要包括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通过政务信息报送版块主动报送信息75条,主要包括政策文件宣讲、国办约稿、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0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82条,法规政策类7条,专项资金信息75条,财政收支信息11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类信息2条,优化营商环境类信息39条,财政乡村振兴类信息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1件,涉及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债务限额预决算、政府基金决算、国有资本决算、社会保障决算等内容,所有信件都按申请人要求及时回复,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守发布信息质量。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原则对外主动公开信息,每条信息均经过“三审三校”对外发布,严格把控信息发布质量。二是着力提升发布信息数量。我局每月中旬对上月科室(单位)发布信息进行统计并通报,对发布信息数量靠后的科室(单位)进行督促,营造你拼我赶、奋勇争先的信息发布工作氛围。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维护好集约化网站。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将局机关门户网站统一纳入集约化管理,适时更新网站栏目,提升网站访问响应速度,美化网站界面。二是加强对“广元财政”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公众号的运营,加大动态信息更新力度。2023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财政相关信息370条,订阅人数1658个,分别同比增长22%、27%。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广泛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通过局机关门户网站将全局政务信息面向社会公开,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二是在局机关门户网站首页持续公开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来函来访地址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大对局机关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监管力度,采用日常巡查加定期复查的方式,保障全年无恶意篡改、失密泄密等安全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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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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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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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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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3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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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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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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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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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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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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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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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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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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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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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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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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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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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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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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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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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