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1-16 字体: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编制。按照应急部、应急厅、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广元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gysyjglj.cngy.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438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3265212;传真:0839-3265130)。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微博等多种途径,推动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全市行业安全监管、县区工作等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信息。2024年通过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384条,网站访问量397887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622条,平均阅读量496次,获点赞超10000次,微博发布文章117条,平均阅读量758次,头条号发布文章37条,平均阅读量1182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次,上年度转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受理因政府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含尚未办结案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含尚未办结案件)都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政务服务办理情况、事故统计等信息。多样化政策解读公开文件,先后解读文件7条。对应急科普、包容普惠创新等6个专栏专题进行维护,新增新时代双拥专栏专题1个。统筹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和应急演练工作,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全年开展安全检测评估4次,发现整改问题隐患3处,持续优化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更新完善“广元安全隐患随手拍”系统,在公众版基础上成功研发企业版,将危化、通信2个领域6家大型企业作为第一批试点对象,大力推广应用随手拍。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性、及时性、准确性。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挂钩,将各类行政办理事项的依据、程序、事项、结果向社会公开,以社会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二是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电子邮箱、在门户网站开设“征集调查”栏目等监督渠道,对外积极主动公开办公电话和办公地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落实专人对公开信息进行把关审核,严格审查微博、微信、公众号舆情动向,及时消除不利影响,着力营造良好的网络安全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7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1.37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意识不够。部分科室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报送信息的积极性不高,应公开而未公开、未检查审核就公开的情况仍然存在。下一步,我局将紧扣上级工作部署,紧抓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严把关、厉审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同步用好微信、微博、公众号,推动网站信息与网络端信息同步更新发布,创新业务内容亮点展示,进一步加大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宣传力度。

(二)信息报送质量不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对公开信息要求把握不准,要点理解存在偏差。下一步,我局将聚焦主业、紧扣重点、突出关键,不断丰富优化公开形式,重视系统内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持续做好市应急管理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落实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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