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广元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门户网站(http://jjhzj.cngy.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广元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955号广元市政府五楼,邮编:628000,联系电话:0839-309112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广元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广元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不断提高认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充分运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务信息,门户网站全年发布信息354条,网站访问总量220653次;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247篇。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没有出现违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条例》及国省市相关规定理顺工作机制,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职能职责、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重大内容发布和管理,优化在线查阅、检索和下载服务,方便群众快捷获取。指定专人负责,将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流程,在拟制公文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源头认定办法,在文件起草环节明确信息公开属性,确保应该公开的文件即时公开,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切实做好网站和新媒体建设,通过局门户网站、“投资广元 合作共赢”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平台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发布各类信息动态,方便公众查询,进一步宣传推介了广元产业投资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制度,落实审核和监管责任,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网站内容更新、栏目设置、页面功能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确保栏目更新及时、准确。完善优化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重要信息先进行保密审查,确保转载发布合法合规、信息内容真实有效,有效确保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运行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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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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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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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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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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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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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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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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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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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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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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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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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