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苍溪县等3个县区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的通知>>详情
索 引 号 092337799/2007-114300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04-07-06 发布日期 2004-07-08 文号 广府函〔2004〕110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计生
【字号:
打印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苍溪县等3个县区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的通知

广府函〔2004〕110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苍溪县等3个县区为市级计划生育

优质服务先进县区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各管委会:
  根据国家、省对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创建活动的规划要求,市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工程领导小组按照《广元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评估方法》,对苍溪、旺苍、市中区三县区申报的2003年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进行了全面考核评估,验收合格。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命名苍溪县、旺苍县、市中区为2003年度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
  希望各地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标准,继续抓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的创建工作,加强创建指导,提高创建水平,巩固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〇〇四年七月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