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2337799/2007-114300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 | 2004-07-06 | 发布日期 | 2004-07-08 | 文号 | 广府函〔2004〕11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计生 |
广府函〔2004〕110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苍溪县等3个县区为市级计划生育
优质服务先进县区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各管委会:
根据国家、省对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创建活动的规划要求,市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工程领导小组按照《广元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评估方法》,对苍溪、旺苍、市中区三县区申报的2003年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进行了全面考核评估,验收合格。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命名苍溪县、旺苍县、市中区为2003年度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
希望各地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标准,继续抓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的创建工作,加强创建指导,提高创建水平,巩固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