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2337810/2011-0007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 市国土资源局 | |
发布日期 | 2011-05-20 | 主题词 |
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巩固我市创建全国双拥县城成果,切实解决61803部队土地补偿问题。该部队于1993年以划拨方式在雪峰片区取得一宗面积600.30平方米,用途为“水井、附属设施用地”的土地,并依法修建了水井和部分建筑物。由于我市城市建设占用了该宗地部分土地,在未给予补偿情况下该部队积极支持了利州东路雪峰道路建设施工。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对此主动与61803部队取得联系,经查阅档案资料、实地选址、勘测后,对占用61803部队的部分土地作出周密细致的补偿方案,并已报市政府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