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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92337808/2014-00319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4-02-19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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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春季开始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作业本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免除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作业本费政策的通知》,从2014年春季开始,我市将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作业本费。对已经代收的2014春季学期的作业本费,由学校在文到之日3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学生家长。

    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作业本费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按小学每生每期15元,初中每生每期20元的标准拨付给同级学校,并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分担。其分担比例为省45%,市县55%(非扩权县)。今年省市县将投入资金370多万元,惠及我市23万多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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