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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161/2014-00150 公文种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 2014-10-09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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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召开广元市农村道路客运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一)

为理顺农村道路客运价格矛盾,确保农村道路客运安全营运和可持续发展,我市拟适当调整农村道路客运价格。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六届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拟于近期召开“广元市农村道路客运价格调整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7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担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31名。其中:

(一)消费者代表18名,其中: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青川县各3名,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各2名,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请。凡有意参加听证会并符合本公告“第四项”所列条件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本公告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各县区发改(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在报名的消费者代表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届时将邀请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消费者代表现场监督。

(二)经营者代表3名,由客运企业确定参会人选。

(三)专家学者代表3名,其中:经济、法律、道路运输方面的专家代表各1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聘请。

(四)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代表7名,其中: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维稳办、市群工局、市消协等各1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聘请。

三、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公开招请旁听人员11名。凡有意参加并符合本公告“第四项”所列报名条件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本公告公示的报名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各县、区发改(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在报名的旁听人员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旁听人,届时将邀请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消费者代表现场监督。

四、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的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公民。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热心公益,关心农村道路客运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客观公正反映群众意见。

(四)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职务等信息)。

五、报名时间

201410111015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消费者代表

名额(名)

旁听人员

 名额(名)

报名单位和地点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苍溪县

3

2

苍溪县发改局

李连军5229248

旺苍县

3

2

旺苍县物价局

  4202613

剑阁县

3

2

剑阁县发改局

  6600288

青川县

3

1

青川县发改局

郑国洪7802699

利州区

2

2

利州区物价局

  3310627

昭化区

2

1

昭化区发改局

杨建萍8722498

朝天区

2

1

朝天区物价局

  8623247

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科电话:3269903  联系人:杨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电话:3264901  联系人:吴国勇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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