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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5-00755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时间 2015-05-14 发布日期 2015-05-15 文号 广府办函〔2015〕67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关于深入开展项目集中攻坚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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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项目集中攻坚月活动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5〕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投资暨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会议、全省投资促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项目集中攻坚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项目集中攻坚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目前,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复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我市作为投资拉动型经济,稳增长的重要手段就是稳投资、抓项目。当前,我市部分项目在融资瓶颈、征地拆迁、要素配套、施工环境等方面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影响项目推进。为加快解决这些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项目集中攻坚月活动,集中力量向项目集中,集中力量抓项目,坚决打好项目攻坚战,实现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取得新进展,促进全市投资持续稳定增长。

二、全力以赴攻坚推进一批项目

(一)加快推进“四个一批”项目,确保当期投资稳定增长。尽快竣工一批项目,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想方设法加快推进,确保陵(江)宝(轮)二线、北二环四段道路等项目尽快竣工。加快推进一批项目,抓住当前有利施工的良好时机,强化工程建设组织,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基础配套等突出问题,确保新纪元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生产基地、081产业新城基础设施等项目加快建设,形成尽可能多的工程实物量。尽快新开工一批项目,对已列入计划开工的项目,要加快落实开工条件,确保昭化城区至广元快速通道、思必达高端数据导线生产线等项目开工建设,下大力气抓好5月下旬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促成已签约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加快开展一批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力争京昆高速绵阳至广元段复线、川北区域医疗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努力确保到7月底107个市列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30亿元以上,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30亿元以上。

(二)新争取和招引一批项目,确保后续投资持续增长。积极向上争取一批项目,主动对接国家层面重大战略,加强政策研究,把握投资方向和重点,储备一批项目,确保项目滚动储备1万亿以上;加强对上联络,强化信息沟通,申报一批项目,争取国、省政策和资金支持。对外新招引一批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带队外出招商,加强意向项目洽谈;强力开展投资促进活动,积极参加2015中国·天津投资贸易洽谈会暨PECC国际贸易投资博览会,抓好“光彩事业广元行”、承接东莞市产业转移定向招商等活动,确保到7月底新签约招商项目175个以上,到位市外资金245亿元以上。全面激活民间资本投资一批项目,全力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严格执行“五个一律不准”的要求,鼓励、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实现更大发展,着力抓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项目,让更多民营企业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等领域项目。

三、精心组织,确保项目集中攻坚月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重大项目联系市领导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一线,梳理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每周到项目现场,亲自研究,强力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态势。

(二)强化政策保障。认真落实好国家、省上和我市已出台的稳增长一系列政策措施,盘点梳理、吃深吃透、用活用足国家近期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发〔2015〕25号)以及省政府近期出台的加强要素价格管理(川办发〔2015〕30号)、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川办发〔2015〕31号)、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川办发〔2015〕32号)、扩大市场拓展(川办发〔2015〕33号)及“楼市新政”等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抢抓有利机遇,激发项目投资活力,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着力稳定经济增长。

(三)强化资金保障。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金,用好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加快建立工业发展基金、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搭建银政企对接合作平台,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四)强化用地保障。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做好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的清理和盘活利用,加大土地保障力度。重点抓好征地拆迁工作,广泛宣传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加快征地拆迁进度,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五)强化软环境建设。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各项目审批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严格落实好行政许可“清单”式管理,深入推进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和跨级联动审批。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抓好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典型曝光,营造良好氛围。

(六)强化督查督办。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梳理排查问题,建立问题台帐,按时限期推动问题解决。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加强项目集中攻坚月活动专项督查,对项目进展和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实行半月一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问责。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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