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7-41691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 | 2017-11-27 | 发布日期 | 2017-11-29 | 文号 | 广府发〔2017〕45号 |
有效性 | 失效或废止 | 主题词 | 关于印发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广府发〔2017〕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和《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