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17X/2018-1630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
发布日期 | 2018-01-04 | 主题词 | 抓实举措全力整治“散乱污” |
(1)全面排查。围绕水泥粉磨、造纸等重点行业,对照排查内容和范围,拉网式排查“散乱污”企业并动态更新企业清单,实行“一企一档”,建立了轻工、建材等5个行业37户“散乱污”企业台账,确保企业信息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2)分类整治。对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等标准的企业,依法关闭。对环境污染小且通过整改能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限时整改,并纳入日常监管。同时综合评估和审核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影响等指标,对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调迁入园。2018年拟定淘汰关闭企业23户,停产整治企业12户,搬迁入园企业2户。
(3)压实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分县区成立“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协调机构,分头负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集中整治辖区内“散乱污”工业企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整治公告。同时,市发改、经信、环保等11个市级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全力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