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2017年住房公积金中心决算公开说明>>详情
索 引 号 762301475/2018-031 公文种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8-09-12 主题词 公积金决算公开
【字号:
打印

2017年住房公积金中心决算公开说明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管理中心于20036月成立,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稽核科、会计科、信贷业务科、资金归集科、信息技术科六个科室,下设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青川县、朝天区、昭化区、利州区和宝轮8个管理部。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计划编制和归集、管理、使用等职责。2017年,在编人员52人,聘用人员22人。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规范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了民主议事、工作纪律以及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贷款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二是坚持加快发展,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月”和归集扩面专项攻坚战,归集总额突破100亿元的奋斗目标提前一个月实现。三是狠抓“双提双破”,落实“马上办、认真办、限时办”。优化服务环境,注重服务细节,完善服务手段,坚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公积金信息系统“双贯标”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高分通过部、省验收。在全省率先运用人脸识别登录技术,通过手机APP以刷脸的方式认证个人身份以及办理有关业务。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入驻政务大厅,贷款实现 “一站式”办理,公积金提取实时到账。四川日报、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广元晚报等新闻媒体对住房公积金优质服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门报道。四是坚持正风肃纪,党风政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管人管事,做到“干好事、不出事”,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五是坚持真抓实干,脱贫攻坚成效明显。中心帮扶昭化区磨滩镇佛岩村、旺苍县大河乡火炬村、苍溪县高坡镇玉地村三个精准帮扶贫困村以及剑阁县江石乡江石村非贫困村插花贫困户。单位主动向省、市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帮助贫困村解决道路饮水等问题。党建结对全面落实,四个村的66253人如期实现脱贫。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51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2.3万元,占88.18%;其他收入10万元,占0.66%;年初结转和结余168.46万元,占11.15%

201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48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91万元,占50.28%;项目支出738.7万元,占49.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00.7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84.95万元,增长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上年结转的贯标项目资金168.46万元按进度实现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28.18万元,增长28.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贯标专项结转至2017年实现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6万元,占4.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7万元,占2.25%;住房保障支出1388.28万元,占93.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3.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3.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3.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91.05万元,完成预算97.49%,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5.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0.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6.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1.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75.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9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96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外出开会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13万元,增长0.43%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2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贯标项目验收接待,扶贫工作接待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8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贯标项目完成良好,项目进行验收及交流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81万元。主要用于贯标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突发事项没有资金来源。如职工辞职等经费。一旦发生支出,只能在科目间调剂使用。二是中心属业务性较强的部门,需要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加之中心及各县区管理部办公地点分布不集中,导致在培训会议等经费上支出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发生突发事件,及时上报财政,争取专项资金下达。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汇报,加大培训会议经费预算。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9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