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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823/2019-020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19-04-08 主题词 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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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明节12315受理投诉举报37个

4月5日至4月7日,共受理12315投诉举报37个,其中投诉19件,举报1件,其他咨询服务17件。从投诉内容看,商品质量投诉有6件,服务质量投诉13件,涉及旅游景区景点投诉2件,其他咨询服务投诉15件,举报1件,举报剑阁县剑门关景区内有一商贩涉嫌无照销售小食品,时间长达一个多月。清明期间无药品和保健品投诉。

目前,消费者投诉、举报已按规定程序分流到各县(区)局、所、经开区分局均得到及时处理或已在调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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