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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4032/2021-089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剑阁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1-19 主题词 剑阁、林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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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落细落实“林长制”

⑴构建组织体系。推进林长制+网格员体系建设,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体系,设立县、乡镇、村“三级”林长389个,副林长605个,网格员2467个。⑵划定责任片区。根据行政区划和自然保护地分布,将全县17.3万公顷林地面积划分为31个责任片区,各责任区确定一名县级副林长,分片负责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等任务,落实相应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护,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责任区内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等情况。⑶完善考核机制。县、乡两级分别设立林长制工作办公室,各配备1名专职副主任和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林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察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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