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22-0120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工商联 |
发布日期 | 2022-03-02 | 主题词 | 广元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市工商联职能简介
广元市工商业联合会属一级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职能:1.参与市委、市政府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政议政。2.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3.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4.指导同业公会和行业商会等专业组织的工作。5.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广大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倡爱国、敬业、守法、诚信,提高会员素质,培养积极分子队伍。6.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参与调解经济纠纷。7.引导会员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守市场规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扶贫光彩事业。8.为会员提供信息、培训、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制度,照章纳税,提高自身素质和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等。9.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增进与港澳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10.办好会办企业、事业。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
(二)市工商联2022年重点工作
1.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善于用政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政治智慧推动实践,自觉同党的政治路线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与工商联职责结合起来,自觉把工商联工作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及时调研反馈贯彻落实情况。
3.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继续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对党和国家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感情认同。开展政策理论宣讲,解读各级党委政府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荐和宣传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的先进典型,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定理想信念和发展信心。开展法纪教育,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守法诚信经营。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着力推动构建“4321”精准监督体系,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继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严格执行纪律规定,纠治“四风”,提升工作效能。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形势教育,做好民营企业家思想引导工作。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为重点,加强舆论阵地管理和宣传队伍建设。
6.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机关党建。加强商协会党建工作。加强联合党委阵地建设,开展支部党建联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所属商协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民营企业党建工作。
7.加强教育提能培训。以新发展理念为导向,以年轻企业家为重点,依托党校、高校、社会培训机构以及全联、省联推出的云课堂开展培训,办好“我与十四五”民营企业家系列沙龙活动,组织企业家外出学习考察。
8.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民营经济领域舆情。注重宣传民营经济人士、商会组织在“六稳”“六保”、助力乡村振兴、光彩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和质量考核。积极向党委、政府、政协报送信息,扩大工商联影响。
9.规范代表人士管理。做好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定和推荐工作。建立民营企业家档案,完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数据库和人才库。建立健全非公经济代表人士考核制度,加强执委以上代表人士履行义务、参会参训、履职尽责等情况考核。
10.深化调查研究。加强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推动更多企业入库,做好问卷调查填报指导,大力提高入库企业填报率。围绕民营经济领域重点问题开展深入调研,积极参与市政协重点协商课题和重点提案调研,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提升调研质量。
11.积极建言咨政。围绕省联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发挥市总商会建言咨政专门委员会作用,聚焦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经济运行等重点难点问题,察实情、建诤言、献良策。做好议案、提案、社情民意报送工作,促进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
12.靠前服务民营企业。围绕企业在政策、融资、法律、用工、培训等方面的需求开展调研,通过市政府每季度民营企业问题会商会、《民企之声》及时反映民营企业诉求,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主动做好市领导联系商会、重点民营企业协调工作。继续开展上规模民营企业等调查工作。
13.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引导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注意防范安全、市场和金融等风险。与政府监管部门合作,注重发挥商协会作用,增强民营企业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14.搭建融资和用工招聘平台。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银企、银会(商协会)对接活动。根据民企用工需要,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和网络快捷招聘。
15.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同司法部门合作,开展“法律三进”“法治体检”“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依法依规经营。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协调机制作用,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6.加强维权服务。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化与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律师协会等部门合作,深化“万所联万会”等活动,建立完善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长效机制。完善调解组织建设,开展调解业务培训,提升调解质效。
17.加强区域协作。重点引导民营经济主动融入成渝经济圈建设,落实与重庆地区工商联签订的框架协议。参与杭广协作、成广合作,强化同域外商协会合作交流,围绕我市优势产业,以商招商,吸引外地企业家来广投资兴业,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引导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帮助企业拓展发展空间,服务企业走出去。
18.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调查研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相关政策落实。配合市营商环境办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营商环境三方评价工作。引导民营企业着力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及时反映民营企业转型发展中的合理诉求。推进民营企业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9.推进杭广协作。加强与杭州市工商联、商协会、民营企业的对接,组织东部企业来广考察对接,与广元重点帮扶村结对,开展多种形式帮扶活动。
20.助力乡村振兴。做好机关驻村帮扶工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发挥自身优势,助力乡村振兴。
21.深化光彩行动。积极引导企业、商(协)会参与助困、助残、助学等光彩行动。注重典型宣传,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形成人人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22.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好市工商联执委会、常委会、主席会、培训会,促进企业家学习交流、合作共赢。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做好工商联届中人事调整安排工作。完善执委履职档案,抓好年轻一代企业家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市总商会专门委员会作用,继续开展副主席(副会长)轮值和年度述职,促进工商联领导班子更好履职。
23.持续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县区工商联工作评价,加强“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做好商协会发展工作,推进乡镇(街道)商会、园区商会等基层商会建设,积极筹建新的行业商会,重点吸纳经济类商协会和“专精特新”企业入会。
24.深化所属商会改革发展。大力推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依法推动商会登记、健全商会法人治理结构、发挥商会统战职能等工作落地落实。积极开展“四好”商会创建,完善所属商会考核评价和管理制度,推进商会在政治引领、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
25.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结合全联人才库、数字统战系统建设,系统收集民营企业家队伍信息。用好全联会员组织管理、民营企业调查、舆情信息、劳动关系监测等网络系统。强化工商联组织数据填报,进一步提升填报率。
26.加强工商联机关建设。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打造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效能型机关。完善制度,增强执行实效。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和干部平时考核。加强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统筹做好机关老干、机要保密、网络安全、档案、信访、正版软件推广等工作,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预算包括:市本级预算。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市工商联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工商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43.32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47.87万元减少4.5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11.73万元、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16.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了市工商联换届代表大会的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工商联2022年收入预算343.3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73万元,占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1.59万元,占9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工商联2022年支出预算34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03万元,占92.6%;项目支出25.3万元,占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工商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3.3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5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16.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了市工商联换届代表大会的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1.5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工商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1.5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6.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了市工商联换届代表大会的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34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6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11.03万元,占3 %;住房保障支出23.46万元,占7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51.0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3.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经济服务及维权、调研宣传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2.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1.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3.4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8.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与2021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市工商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52万元,与2021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工商联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工商联无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市工商联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群众团体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