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05/2022-012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供销社 |
发布日期 | 2022-03-02 | 主题词 |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供销社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的经营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工作。
4.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扶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了解、反映农民群众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供销社行业特点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先进乡镇和示范村建设,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指导农村金融互助、消费、生产、供销等合作社发展,帮助农民提高收入水平。
6.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指导发展土地托管、电子商务、农村现代物流等新型业务,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村商品流通。
7.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组织建设,发展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等农村基层经营服务组织,发挥联合合作优势。
8.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把握社有企业发展方向。履行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9.发挥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作用,参与、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技术交流与对外合作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供销社2022年重点工作
1.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一是进一步加深“三会制度”建设,对标对表中发〔2015〕11号、川委发〔2016〕22号、广委发〔2016〕10号文件明确的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自评,全面梳理评估改革推进情况,查找短板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二是推广改革经验,做实做细“两端”“两网”建设,提升农资农技、农产品流通、农村合作金融等服务,巩固发展农村合作组织,进一步把广大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供销力量。
2.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工作。根据市社“十四五”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切实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提升发展质量和为农服务能力。多种方式发展基层社,支持供销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资本联合、业务合作等方式在组织、经济、经营等方面进行融合,推动“三社”融合,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贡献更大力量。
3.围绕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供销社独特优势。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二是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供销系统农资经营网点优势,及时开展市场调研,准确掌握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需求,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三是围绕地区特色产业等优势,创新服务方式,不断完善健全市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4.进一步发挥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支撑作用。一是进一步理顺社企业关系。按照“把握方向、管好资本、放开经营、激发活力”的基本要求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做到“到位不越位、管住不管死、放活不放乱”。二是推进社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发展,使企业真正成为为农服务的市场经济主体。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三是推进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各级社有企业要围绕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日用消费品、农村电子商务等供销社系统主营业务,进一步做大总量、提升质量。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党建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党组织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深学细悟中把握思想体系,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理论学习,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提能,加强企业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供销社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广元市供销社。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供销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供销社2022年收支总预算536.2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9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8.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开支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供销社2022年收入预算536.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8万元,占0.0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6.20万元,占99.9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供销社2022年支出预算53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91万元,占96.57%;项目支出18.37万元,占3.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供销社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6.2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9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8.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开支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6.2万元、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08万元;支出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4.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供销社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6.2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8.84万元,增加3.64%,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4.36万元,占88.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4万元,占11.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56.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工资、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社会福利和救助。
2.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8.29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基本任务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61.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供销社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7.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3.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供销社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及单位用车频次增加。
单位核定车编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用于1辆的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用车次数增加,开销增大。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两年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供销社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供销社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供销社下属等1家广元市供销社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3.7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51万元,上升4.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元市供销社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供销社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供销社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本年度基本任务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