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3-045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5-17 | 主题词 | 基层行政执法 |
(1)办事权力下放。按照精简、统一、高效原则,根据法定赋权事项,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赋权事项权力清单。同时结合县乡实际和承接能力,下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截至目前,编制赋权事项权力清单143项,下放11个领域40项行政检查、103项行政处罚事项。(2)工作力量下沉。整合乡镇辖区内公安、司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执法力量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同时实行“培训-考试-执法”一体化考试工作机制,通过以训促学、以学促考,建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目前,全县31个乡镇均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乡镇持证上岗执法人员达460名。(3)为民服务下移。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按照《广元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细化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指标,公布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监督乡镇行政执法行为。同时采取日常带、专题讲、现场演练的方式,对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开展业务培训。目前,已开展集中赋权培训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