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23-0109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12-14 | 主题词 | 国资增值 |
⑴盘活资产处置。加快低效资产处置,对运转低效、开发潜力不大的闲置或低效资产处置变现,实现资本化运营,将处置收入配置到其他高效投资领域,持续向县国投集团、县文旅集团等企业注入门面、住房等优质资产,实现经营收益效益最大化。今年以来,向县属国有企业共计划转资产8宗,面积约2347平方米,金额约1940万元。
⑵优化管理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苍溪县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产流失风险防控,资产租赁严格坚持底价评估、阳光操作、公开招租原则,出台《关于调整完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程序。今年以来,新出租闲置资产15宗。
⑶加强监管考核。完善内控机制,加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力度,严格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聚焦报销流程、印章管理和材料归档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对财务和融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整改,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者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发现并整改资产管理方面问题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