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99/2024-01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林业局 |
成文时间 | 2024-04-17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 文号 | 广林函〔2024〕12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林业,安全生产,检查 |
广林函〔2024〕128号
广元市林业局
关于印发广元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强安2024”
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局,广元经开区林业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各科室:
现将《广元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林业局
2024年4月17日
广元林业行业安全生产
“强安2024”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巩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聚焦涉林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工作
采取“企业主动排查治理+专项监管检查”方式,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培训,以及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日常安全工作等四张清单,突出抓好以下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在林业生产经营方面。对植树造林、森林经营、森林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管和检查力度,全面排查治理隐患。
(二)在森林防火方面。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落实防火主体责任,是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是否履行林区施工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是否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深刻汲取近年来违规动火引发的事故教训。
(三)在林区道路交通方面。对自建自养道路的安全监管,加大对危险路段、交通设施、非本企业车辆通行的隐患排查及内部管理整治,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涉及水上运输的企业要加强水上交通检查。
(四)在林区建设方面。重点对林区在建项目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以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等专项治理,严查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在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排查办公场所、住宅区、实验室、施工场地、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包括是否更换过期消防设备和器材,是否检修燃气设备和管线,是否加强老旧用电线路和燃气管道的维护和改造,是否重点整治安全疏散条件不足等。
(六)在危险化学品方面。全面排查各类林业危险化学品数量,实施分类分级管理,重点检查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科研院所储存、运输、使用、处置危险化学品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专项管理台账、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 培训。
(七)在林业旅游景区景点方面。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高风险旅游项目、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及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包括有关场所内各类运输游客车辆的安全状况,各类游乐项目设施设备的维修情况,各类极端天气下的旅游安全保障情况,各类电气设备、线路定期检修情况等。
(八)在林业防汛方面。重点排查林区河道、桥梁、涵洞、边坡、低洼地带、易堵易涝、临山临水房屋等危险地段的安全隐患,严防强降雨期间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第一阶段:自主排查治理(即日起至2024年4月底)。
各单位要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照《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履职合法性检查表》《林草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近期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隐患制定《专项行动检查事项清单》,迅速印发至林业企业,督促企业全面认真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凡是在自查阶段已发现并按“五落实”要求列入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监督检查时可不再列入发现问题清单。各企业要在2024年4月30日前将自查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书面报送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按期整改到位。
(二)第二阶段:集中监督检查(2024年5月至9月)。
各单位要合理安排专项检查时间,将专项行动与日常检查有机结合。检查中,要对照印发制定《专项行动检查事项清单》开展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区、广元经开区林业主管部门每月检查行业企业数不少于2家或全覆盖;市局联系县区领导和责任科室要统筹防灭火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每月检查行业企业数不少于1家;各直属单位抓好属地的安全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林业局防火科(局安办)。
(三)第三阶段:总结巩固提高(2024年10月)。
各单位要紧盯行业领域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认真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同时要全面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和做法,不断优化检查方式,提高检查水平,提升检查效能,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三管三必须”的责任,做到周密安排有方案,责任分工有明晰,整改落实有制度,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严格依法检查,强化检查实效。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结合,加强同其他执法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监管执法机制。依法实行“一案双查”或“一案多查”(既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又查人员责任不落实),严格落实停产整顿、行刑衔接、举报奖励等有效措施,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林业行业安全形势平稳。
(三)加强舆论宣传,强化检查震慑。各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研判行业领域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适时进行问题通报。要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曝光非法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切实起到“查处一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威慑效应。
(四)加强调度,严肃考核问责。专项行动期间,局安办将对各单位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直属单位于4月22日前将专项行动专职联络员(附件2)、“强安2024”专项行动方案报市林业局局安办。从5月开始,每月22日前上报专项行动统计汇总表(附件1),于10月22日前将开展专项行动总结报市林业局(局安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考评,市林业局安办将对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
相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履职合法性检查表,将单独发至专项行动各联络员邮箱。
附件:1.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统计汇总表
2.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专职联络员统计表
附件1
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统计汇总表
(2024年4月至 月)
行业 部门 |
派出 检查 小组 |
出动 执法 人员 |
聘用 安全 专家 |
检查 企业 数量 |
发现隐患数量 |
已整改隐患 数量 |
现场紧急处置 | 行政处罚 | 下达执法文书 | 联合惩戒 | 行刑衔接 | 企业自查情况 | |||||||||||
总计 | 重大事故隐患 | 一般事故隐患 | 总计 | 重大事故隐患 | 一般事故隐患 | 含暂扣许可证、暂时停产停业、暂时停止建设(使用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使用民爆物品等处置措施 | 立案 | 罚款 | 一案双罚、一案多罚 | 提请关闭 | 吊销许可证 | 责令停产停业 | 上报自查台账企业 | 自查发现隐患 | 重大事故隐患 | ||||||||
个 | 人次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起 | 万元 | 起 | 家 | 个 | 家 | 份 | 次 | 起 | 家 | 项 | 项 | |
林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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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专职联络员统计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手机号码 | 邮箱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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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删减联系人及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