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势力违法行为,同时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重大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线索
1.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商贸集市中涉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消费欺诈等涉黑涉恶涉乱线索。
2.其他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3.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庇护涉黑涉恶涉乱势力的违纪违法线索。
( 二)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线索
1.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
2.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3.餐饮单位经营“野生鱼”“江鲜”“河鲜”等相关菜品。
4.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5.以“野生鱼”“河鲜”“江鲜”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
二、举报方式
( 一)电话举报:0839-3263043。
(二)信件举报:邮寄至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686号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邮编:628017。
(三)电子举报:gyscjgzfjdk@163.com
三、相关事项
(一)投诉举报人应如实说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能够提供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谎报线索或借投诉举报诬陷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收到的线索进行登记、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按要求移送司法部门核查处理。
(三)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法按规定给予奖励。
特此通告。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4
蜀ICP备2021017977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2号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