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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及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线索的通告

日期: 2025-04-11 来源: 执法监督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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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势力违法行为,同时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重大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线索

1.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商贸集市中涉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消费欺诈等涉黑涉恶涉乱线索。

2.其他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3.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庇护涉黑涉恶涉乱势力的违纪违法线索。

( 二)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线索

1.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

2.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3.餐饮单位经营“野生鱼”“江鲜”“河鲜”等相关菜品。

4.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5.以“野生鱼”“河鲜”“江鲜”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

二、举报方式

( 一)电话举报:0839-3263043。

(二)信件举报:邮寄至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686号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邮编:628017。

(三)电子举报:gyscjgzfjdk@163.com

三、相关事项

(一)投诉举报人应如实说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能够提供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谎报线索或借投诉举报诬陷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收到的线索进行登记、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按要求移送司法部门核查处理。

(三)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法按规定给予奖励。

特此通告。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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