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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服务型执法出实招,让营商“暖环境”助力发展“加速度”

日期: 2025-04-16 来源: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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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首次违法竟能免罚,这样的执法让我们感受到包容与支持!”苍溪县某副食店负责人张先生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整改后,感慨地说道。

此前,该店销售的瓶装饮料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被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经查,该店属于食品经营环节的初次违法,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案发后负责人积极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全面检查,主动改正违法行为,防止问题食品流入市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以及《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其采取“首违不罚”处理方式,通过约谈指导、限期整改等柔性举措帮助其规范经营。这个温暖场景,正是苍溪县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推进“服务型执法”的生动写照。

“当前全县市场经营主体突破4万户,如何让监管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课题。过去执法过程中,部分市场主体反映‘小错重罚’影响经营信心,尤其新主体更需要成长空间。”苍溪县市场监管局局长苟宏表示。为此,该局创新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的服务型执法模式,将执法端口前移,建立“体检式”检查、“诊疗式”整改、“康复式”回访全链条服务机制。

2024年以来,该局指导经营主体整改问题隐患300余个,对符合初次违法、及时改正、后果轻微等情形的255件案件,予以减轻、从轻或免于处罚(含首违不罚),为经营主体减少直接经济损失逾20万元。

为提升监管执法精准度,该局推行“清单化+分级分类”监管模式,针对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制定“ABCD”四级风险分级管理:对高风险企业实行“一企一策”重点监管,对低风险主体实施“无事不扰”。柔性执法的“春风化雨”催生出市场活力的“万物生长”,某超市负责人刘女士对此深有体会:“今年新店筹备时,市场监管部门提前介入指导布局,避免了我们因流程不熟悉造成的合规风险。”此类“服务前置”理念已融入日常监管。2024年以来,全县新增市场主体3300余户,其中“个转企”数量近120户,远超往年。

今年,苍溪县市场监管局还将继续开展“百名市监干部进千企”活动,工作人员随身携带法律知识宣传手册,深入包联企业开展“伴随式普法”,调研经营痛点,为企业精准纾困解难,持续将“服务型执法”打造为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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