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 苍溪县龙宇加油站 |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 苍溪县龙宇加油站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广元)应急罚〔2021〕执-22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1.10.21 |
处罚事由 | 2021年8月20日,广元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苍溪县龙宇加油站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油罐操作井管道及电气接地装置锈蚀严重,未将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如实记录,没有安全检查记录表。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第九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