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苍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长滩河(苍溪段)河长制工作,由苍溪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军担任县级河长,县应急管理局为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石马镇党委书记李利娟、镇长韩鹏担任乡镇级河长,县、乡两级河长严格落实河段长工作职责,扎实开展长滩河巡河调度和统筹监管。县应急管理局认真履行河段长联络员单位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河长制工作联络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向县级河段长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石马镇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公示栏、村组广播、横幅标语等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提高了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了群众护河保水意识,增添了群众参与河道治理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三是加强巡查检查。按照巡查计划,定期开展巡河检查,及时发现环境、水质、河岸安全等方面问题隐患,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确保长滩河流域环境、水质达标,沿河区域无违规违章建设活动,全力保障长滩河流域水清、河畅。截至目前,共开展巡河14次,发现一般问题隐患18处,已全部整改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