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次采用电子方式送达执法文书,采用这种方式,是相对于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传统送达方式的一种新型送达方式,能够大大提高执法效率。”近日,广元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二队在对旺苍县某矿业公司调查询问时,经受送达公司书面同意后,后续通过微信发送《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确认该公司收到文书后,保留文书送达的微信截图,提高效率同时保留文书送达痕迹。
当前四川省正值疫情反复阶段,各地区疫情呈现“点多、面广”的特点,为减少对不特定人员的直接接触,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减少行政相对人不必要的路程奔波,更加便捷、高效、优质地服务行政相对人,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有序进行,广元市和部分县(区)执法机构前期进行了实践探索,得到行政相对人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普遍认可。
据了解,根据《行政处罚法》《民事诉讼法》及其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电子送达方式与传统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送达一经发送成功,行政执法文书即视为送达,产生法律效力。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近年以来,受自然灾害、疫情防控、执法成本等因素掣肘,案件办理时常临近期限,办案人员为提高执法效率,往往路途奔波,难以保证用更暖执法服务营造更优营商环境。通过聚焦行政执法文书送达难这一“小切口”,切实保障行政执法的目的在于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有针对性地帮扶措施,为广大企业排忧解难,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通过微信、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带有公章的行政执法文书发送给受送达人,有效规避了传统现场签收和邮寄送达工作流程中存在的告知超出法定期限、实际有效送达率无法保证等问题,在‘减流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的同时确保当事人受送达被告知的法定权利不减,将原来直接送达的送达时间缩短为几分钟,行政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广元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到。
目前,广元市正推广采用电子送达行政执法文书,鼓励各县区探索使用手机短信、传真或专用电子送达平台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有力推动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让执法更高效、更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