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青川县创新举措开展矿山企业规范化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矿山企业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县级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召开了矿山企业规范管理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
二是积极培育矿山企业进规。督促全县矿山企业在矿产开采、生态修复、环境保护、道路运输、税收征缴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助推矿山企业上档升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新培育进规矿产企业5家。
三是严格矿山企业准入标准。严格执行新建露天采石场生产规模不小于50万吨/年,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已有合法露天采石场下一轮采矿许可证延期换证生产规模不小于50万吨/年,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要求。
四是优化产业结构。引导长期停工停产、生产条件差矿山关闭退出,2022年关闭长期停工停产矿山3家,引导退出生产条件差矿山1家。督促生产矿山进行技改扩能,引导四川交建建峰石灰岩矿、青川乾隆矿业房石镇辉绿岩矿等5家新建矿山按照规模企业进行建设,预计2023年底前达到规模企业5家。
五是强化矿产品货运源头管控。持续规范货运车辆管理,从事矿产品运输车辆必须通过公司化运营,严禁个人社会车辆从事矿产品运输,2022年培育矿产品运输规模企业2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