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至30日,市安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专班优势,扎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发布《每日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信息》26期、《每周安全生产工作动态》4期、《安全生产月度分析》1期、《端午节安全风险提示》1期、《加强全市浮桥吊桥荡桥安全防范对策措施建议》专报1期,召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暨安全防范综合督查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浮桥吊桥等相关桥梁设施安全、医疗及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等重点专项整治,制发《消防安全工作二十六条措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积分制管理办法》《推行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等规范性文件5个,发布提醒敦促函、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公开曝光问题隐患6项。
一、6月安全生产情况
(一)事故情况
1.生产安全事故
6月,全市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突发事件
6月,市安办掌握各类涉安突发事件数37起,死亡8人,受伤8人。按行业领域划分:发生火情25起,无人员伤亡;交通事故5起,死亡1人、受伤8人;溺水事件4起,死亡3人;其他突发事件3起。发生原因:居民用电用气不规范、电器老化起火等导致城乡火灾增多,气温升高导致森林火险多;部分山区道路通行条件差,临水临崖临坎路段多,且局部路段坡陡弯急,电动车、私家车等车辆违规会车、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多;气温升高,学生、儿童私自下水,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二)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出台《广元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将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任务清单形式固定下来,设置积分指标体系,按照“一事一积分”“一季度一考评”的原则,量化考评指标、优化过程评价、强化过程监督,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指挥棒”作用,更好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地落实。二是上线运行广元市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化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健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安全生产积分制考核和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化监管,实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信息化、动态管理,目标考核过程化管理和安全隐患动态排查、跟踪整改。三是扎实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部署开展十大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宣讲活动62场,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9篇,播放“安全生产月”公益广告50万余次,在广元城区设置大型安全公益广告牌60余个,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活动,全市1604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承诺践诺”,专题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外包外租大排查”等专项活动3347场次,参加人员15万人次。四是部署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市安委会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安委〔2023〕16号),以县(区)为单位,从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充装、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对充装站、销售网点、餐饮、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工贸等行业开展全覆盖排查,全市共成立督导检查组50个,出动燃气专家50人、检查人员283人次,共排查全市燃气用户28.35万户,发现安全隐患34990处,已整改19438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市、县分别建立明细清单,实行定期调度、跟踪整改,确保形成闭环。五是开展相关桥梁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汲取湖北恩施“5·16”景区浮桥落水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浮桥、吊桥、荡桥安全排查整治,进一步摸清相关桥梁设施情况底数,全面开展桥梁设施安全评估,明确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和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范相关桥梁设施安全事故。六是持续做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开展企业专项整治帮扶指导工作,自5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58项,市级挂牌督办19项。帮扶指导企业959家,截至目前,已整改销号重大事故隐患10项,剩余48项隐患正在整改中。
三、7月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一)历史事故折射出7月安全形势稳中有变。从近年事故统计分析看(图1),近3年7月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全年总量的7.53%、7.8%,低于月平均水平,安全形势稳中有变。
(二)经济因素带来的安全风险。金属(黑色、有色)、化工、煤炭、非金属建材等产品价格长期高位波动,且部分产品(原油、煤炭等)进入消耗旺季,加之7月各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处于旺季,可能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范围或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的现象,安全风险偏高。
(三)季节特点带来的安全风险。7月气候闷热,自催化物质积热发生自燃和爆炸风险增大;设施设备长时间运行易引发自燃;室外活动与作业易引发中暑;在未知水域游泳或私自结伴戏水易引发淹溺事故。暴雨易导致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引发厂房被淹、矿井被倒灌、工棚被冲毁、人员被埋等次生灾害事故。
(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带来的风险。一是部分企业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当成一般性工作,专项行动“政热企冷”,一些企业未专题安排部署,未严格按要求部署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二是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能力不足,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不高,大部分企业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为零,排查隐患质量不高的问题突出。三是厂房转租、“厂中厂”安全审核把关不严,企业为追求利益将闲置厂房转租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风险高。
四、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提示
7月份,正值汛期、高温季节,生产经营活动旺盛,各类安全风险复杂多变,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增强。
(一)交通运输风险突出。汛期降雨增多,部分路段易积水、易受山洪、泥石流和地质灾害影响,雷雨天驾车视线受限,路面积水导致车辆打滑;高温天气导致刹车失灵、爆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气温偏高,驾驶员易产生疲劳,临崖临坎临水路段、坡陡弯急路段、三岔路口等道路安全设施不完善,车辆超载、超速、制动系统不可靠,驾驶员违规变道、闯抢红灯等安全风险高;局地突发强对流天气易引发船舶侧翻、沉船等事故,水上交通风险增大。
(二)煤矿瓦斯、冒顶和淹井事故风险高。煤矿井下采掘作业时,由于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未及时进行风险研判,未采取可靠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安排专人到现场技术指导,易发生冒顶片帮伤人等安全事故。雷雨天气增多,矿井上、下防雷电装置失效,可能存在非计划性停电瓦斯超限风险高;汛期矿山防、排洪工作落实不到位,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水仓与矿井涌水量不匹配,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未及时撤人,洪水淹井风险高。
(三)非煤矿山防洪防汛压力大。汛期受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影响,非煤矿山矿区及周边区域易引发地质滑坡、山体垮塌,临崖临边、泥石流、山洪等重大风险的辨识评估不到位,露天矿山采场(含排土场)边坡帮坡角超标、终了台阶超高,地下矿山对矿区汇水面积、泄洪能力计算不准确,未对采空区、地下水体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管控措施,尾矿库周边山体边坡稳定性排查不到位,地质灾害或边坡垮塌损毁或堵塞排洪设施,存在露天矿山边坡垮塌、地下矿山淹井、尾矿库漫坝等安全风险高。
(四)建筑施工高温作业、边坡施工和野外施工安全风险高。
高温天气室外作业,作业人员不佩戴或系挂安全绳、临边和孔洞防护不到位、雨天防滑措施落实不到位、露天作业未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等易引发高处坠落。部分施工单位在开挖沟槽、基坑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放坡和支护,开挖废土随意堆砌在边坡旁边,未修筑截排洪设施或维护保养不到位等,易引发边坡坍塌。汛期降雨增多,沿沟和地势低洼地带的野外施工项目部、员工宿舍(工棚)等易受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等影响,安全风险高。
(五)危化装卸车作业和防潮防湿压力大。受生产旺季影响,装卸车作业较多,罐车和鹤管连接不牢固、充装管线日常维护不到位、操作人员违章操作等易引发危化品泄漏;防静电接地体接触不良、操作人员穿戴化纤服装或使用铁制工具、装卸介质流速过快、灌装结束后静置时间过短等易导致静电积聚引发燃爆事故。汛期雨天较多,空气潮湿,部分危化品(如:钠、钾、镁粉、乙硼烷、丁基锂等)遇水反应有燃烧、爆炸危险,部分危化品(如:五氧化二磷、硫化钠、氰化钠、氰化钾等)遇水反应有中毒风险,安全风险高。
(六)有限空间作业中毒和窒息事故风险高。高温、高湿天气,各类有限空间易积聚有毒有害气体,各食品加工、畜牧等企业的污水池、肥料池、发酵池,农村地区化粪池、沼气池、地窖、地坑,建筑工地的深基坑(如人工挖孔桩)和地下管沟及城市地下管网等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增大。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把关不严,作业前未通风置换、未检测,作业中未佩戴防护设施、作业监护缺失,作业后未及时恢复现场等易引发中毒和窒息事故,盲目施救易导致事故扩大,安全风险高。
(七)工贸方面检维修作业风险高。7月处于产销旺季,与生产伴随的检维修活动增多,高处、临边作业过程中未系安全带,作业后孔洞盖板、临边栏杆未及时恢复等易引发高处坠落;涉及旋转、切割、传动等机械设备检修未执行停机、断电、挂牌规定,设备启动前安全条件确认不到位等易引发机械伤害;检维修过程中作业人员抛掷作业工具、高空作业无工具袋、作业平台临边挡板缺失等易引发物体打击;高风险作业未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安全条件确认不到位等易引发各类事故,安全风险高。
(八)消防方面用火用电不规范引发火灾的风险高。7月天气炎热,空调、风扇等清凉电器使用频率激增、用电量大增导致线路过载,电气设备散热不良,私拉乱接电线,线路老化(特别是老旧小区、自建房、棚户区等区域),漏电、短路等电气保护设施失效易引发电气火灾;蚊香使用不当、床头吸烟、人走未关火断气等易引发家庭火灾;消防设施失效、消防通道堵塞等易导致火灾损失扩大。
(九)燃气安全风险需长期防范。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宾馆、酒店、旅游景区、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商住(商超)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定期检查燃气阀门、接口、胶管,未按期检测燃气储柜、仪器仪表、安全阀等设施设备质量,未维护保养燃气安全设施等易引发燃气泄漏,安全风险增大。燃气管网设施附近施工未查明周边管网情况、未制定管网保护方案、未严格按照保护方案施工等易导致燃气管网在施工过程中被挖断引发燃爆事故,安全风险高。
(十)暑期溺水安全风险高。7月随着天气炎热,儿童、青少年均已放假在家,为消暑降温,私自结伴前往陌生水域游玩或外出游泳,安全防范意识弱、自救互救能力不足,溺水风险高。
五、重点工作建议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以防控重大风险为中心,以整治重大隐患为载体,积极从思想观念、制度机制、工作方法、政策保障等方面向事前预防转型,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灾害,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全面做好成都大运会保安全防灾害护稳定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成立成都大运会保安全防灾害指挥部,健全完善指挥部工作运行机制,实行扁平指挥,开展联合值守,实行信息共享、统一调度、联合作业。严格落实包保责任,按照《2023年常态化开展安全防范综合督查工作方案》,落实党政领导和行业部门分片包保制度,大运会举办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下沉开展安全防范督查检查,将保安全防灾害护稳定要求和任务逐级压紧压实,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二)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面总结前期专项行动在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工作成果,以“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部门精准执法和督导检查阶段整治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市县一体、上下联动,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市安委会8个综合督查组要采取“三带三查”方式,对联系县区开展驻扎式专项督查;市安办专班机动督查组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事故多发的县区、行业领域开展重点督查,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公开曝光、警示约谈、“两书一函”等手段,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持续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突出烧烤店、大排档等“九小场所”液化气隐患整治,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确保整改到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和跨区域执法协作,严厉严肃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运输和经营。强化用气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积极做好燃气安全公益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用气意识和防范液化气安全事故的能力,打好安全防范“人民战争”。
(四)抓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会商研判,积极做好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研判预警和动态调度,强化短临预测预报,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坚持超前预警、提级响应,严格落实“30123叫应”机制和避险转移措施,刚性执行“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做到“应转尽转”“早转快转”。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紧盯临河临沟临山住户及聚居点、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区域,在建涉水工程施工营地、水库、水电站、江河堤防等重点设施,学校、旅游景区、工矿企业等人员密集区,落实专人常态化开展巡查巡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应急物资和救援队伍准备,时刻保持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梯队出动,高效应对,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