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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印发《预防溺水事故六条措施》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11-11 分享:

广元市预防溺水事故六条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防溺水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两个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和完善政府属地管理、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地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辖区内预防溺水工作的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加强境内小型水库、河道、溪流、山塘等危险水域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所辖行政区域落实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进一步完善、细化溺水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抓不懈。

二、统筹形成部门联动合力。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切实形成预防溺水工作强大合力。各县区安办要制定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方案,牵头组织督查辖区内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考核范畴教育部门要督促各类学校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防范溺水教育工作,并纳入安全教育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游泳课,提升广大学生涉水安全意识和技能公安部门要把预防溺水工作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航道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和渡口安全管理水利部门要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其管辖的水利工程范围内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落实安全监管工作。

三、推进涉水隐患闭环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包括但不限于河湾、水库、池塘、湖泊、排水沟、废弃矿坑、施工工地深坑与深沟、拦河闸门及渠道、主干水渠、水力发电站、施工中的河流段落、人工开凿的湖泊、具备水体景观的公园、地面沉降形成的积水区域,以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所有潜在危险水域,进行全面且持续性的排查,精确识别各风险点的名称与性质,明确其地理位置,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并建立预防溺水风险管理档案,制定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四个一”防溺水设施(一块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安全绳、一个救生杆有力遏制溺水事故发生。

四、强化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市安办要将预防溺水工作纳入“广元安全隐患随手拍内容,对发现重大涉水隐患的要坚持正向激励,给予奖励县区要统筹组织宣传、教育、公安、水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行业管理责任,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方式,深入学校、村(社区)等基层一线,面向公众开展高频次、多形式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在辖区内主要交通路口、重点水域、人员密集场所等地段悬挂宣传标语、警示标牌,通过LED显示屏持续播放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教育专题片、警示片和滚动字幕等,发布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和救护(自救)知识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预防溺水教育引导,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同时,要强化家校联动,通过家长会、电话、短信等方式,动态提醒学生和家长增强防范意识、提升防护能力。

五、加强农村溺水安全监管。各地要组织乡、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持续加强对农村区域留守儿童、孤儿等监护缺失的重点人群帮扶,杜绝因缺乏监护发生溺水事。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推动基层戏水场所建设,创新开展各类防溺水演练,不断增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六、落实定期督导检查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和定期督查,及时掌握情况,严明问效问责。要定期研究部署防溺水工作,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措施,督促责任单位认真履职。一旦发生溺水紧急状况,村(居)委会需即刻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施救,并按要求上报情况,对于在救援中表现出色的个人,将依据相关政策给予表彰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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