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减灾事务中心组织学习《应急避难场所 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行业标准
1月7日,市减灾事务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应急管理部2024年第2号公告YJ/T26-2024《应急避难场所 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行业标准进行了集中学习。
行业标准中对应急避难场所的术语和定义及分类作了详细的解释。新建、改造和指定的用于应急避难人员安置的具有一定生活服务保障功能的安全场所,包括防疫防空与防灾融合共建共用的方舱医院和人防掩蔽场所、人防疏散基地等。原来的应急避难场所分类非常笼统,界限不清,行业标准公布实施后,将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分类,分级配置了省级避难场所、市级避难场所、县级避难场所、乡镇(街道)级避难场所、村(社区)级避难场所。类别上分为了紧急避难场所、短期避难场所、长期避难场所。
应急物资主要是通过实物或协议储备用于保障应急避难人员基本生活、医疗救治等必要的食品、饮用水、生活用品、工具、卫生药品和器械等的总称。应急物资的配置,主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级分类、按需配置、系统配套、平急(疫/战)结合”的原则,与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和防灾、防疫、防空等应急避难资源共建共用的要求相适应,保障应急避难人员安全健康,高质量配置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及物资,满足新建、改造、指定和管护使用的要求。
学习中,还对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设置与配置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