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5号)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批消防员招录计划》、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0号)精神,现将广元市2019年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治考核时间:2019年 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 21日。
二、政治考核对象:面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政治考核方式:由市招录办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招录办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招录办牵头会同公安、教育、退役军人、消防等有关单位,于11月21日前完成政治考核工作。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中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和考核内容进行,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一)政治考核对象户籍所在地在四川省内或者取得四川省内居住证满3年以上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对象为外省户籍、居住时间未满3年的,其政治考核由省招录办协调进行。
(二)政治考核对象为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对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履行相应政治考核责任,形成政治考核意见;政治考核对象为社会人员的,由所在村(居)委会形成考核意见。政治考核表由学校、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安派出所重点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形成的政治考核意见由县级公安机关把关。要调阅报考人员档案(含党团档案)。
(三)重点审查符合直接录用条件政治考核对象的立功和学历情况。对因立功符合条件的,重点审查其《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立功通令及其他立功受奖材料;对因学历学位符合条件的,重点审查其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
四、市招录办根据政治考核情况形成《政治考核结论意见报告》。
五、考生政审结果由市招录办在本网站公布。
六、考生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广元市2019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以下简称市招录办)(电话:0839—3270650)。
附件:广元市2019年度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进入政治考核人员名单
广元市2019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
2019年11月14日
广元市2019年度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进入政治考核人员名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