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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煤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12·7”水泥磨排收尘器爆裂事故行政处罚案(谭中炳) 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4-05 浏览量: 分享:

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谭中炳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四川川煤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12·7”水泥磨排收尘器爆裂事故行政处罚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元)应急罚〔2021执4-2

处罚决定时间

2021.4.1

处罚事由

1.未组织制定磨排收尘器运行、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未建立健全收尘设备定期清扫、中控室故障处理程序、重大设备故障处理程序等有关管理制度;2.对有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重视不够,未严格督促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抓好贯彻落实;3.对生产环节有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对车间生产管理混乱和冒险组织生产、作业的问题失察。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给予罚款人民币肆万捌仟柒佰伍拾元零陆角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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