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 谭中炳 |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 四川川煤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12·7”水泥磨排收尘器爆裂事故行政处罚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广元)应急罚〔2021〕执4-2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1.4.1 |
处罚事由 | 1.未组织制定磨排收尘器运行、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未建立健全收尘设备定期清扫、中控室故障处理程序、重大设备故障处理程序等有关管理制度;2.对有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重视不够,未严格督促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抓好贯彻落实;3.对生产环节有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对车间生产管理混乱和冒险组织生产、作业的问题失察。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给予罚款人民币肆万捌仟柒佰伍拾元零陆角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