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5号)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批消防员招录计划》、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0号)精神,现将广元市2019年度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9年11月 5日 。当日7点40前在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三段220号,八二一小区对面)集中,统一安排体检。
二、体检地点:按相关规定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中的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三、体检人员:广元市2019年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体检内容: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组织体格检查,执行军队陆勤《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五、其他事项
(一)参与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等按时到达指定集中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三)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结论次日起可申请复检,市消防员招录办受理复检申请,并会同同级卫生部门研究确定,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由市消防员招录办统一组织,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必须是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中的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复检结果确定按体检结果确定的工作流程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进入下一项考核。
(四)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五)体检结果由市消防员招录办在本网站公布。
附件:广元市2019年度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合格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广元市2019年度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合格进入体检人员名单.docx
广元市2019年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
2019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