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20日我局受理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4月3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839-5572073(广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四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剑阁县闻溪河流域(普安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剑阁县普安镇 |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5-3-20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