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05-13 分享: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广元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剑阁县地方海事处原处长袁迎春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5年10月,县交通运输局规划统计股原股长林某及其丈夫张某某为感谢袁迎春在工作上的关照和支持,送其雷达牌女士手表一块(价值1万元)。同时,袁迎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袁迎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苍溪县双拥办主任任广和、县军休所所长任天军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2018年5月,任广和、任天军组织苍溪县军休干部一行23人到贵州省遵义市、广西百色市开展红色经典传统教育活动。活动中,违规更改活动方案,擅自增加广西河池市和贵州省贵阳市部分旅游景点,游览费用4.0836万元公款报销。2019年4月,任广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任天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退赔收缴。

      三、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昭化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唐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7年10月18、11月25日,唐军以家属李某名义分两次在广元南河某酒店、东坝某酒楼为其女办结婚答谢宴,违规收受8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3000元。2018年12月,唐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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