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和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有关工作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32号)要求,我局组织修订了广元市工业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1年修订)、广元市施工扬尘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1年修订)。现将修订清单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凤英 3316203 598613197@qq.com
附件:1.广元市工业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1年修订)
2. 广元市施工扬尘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1年修订)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 |
广元市工业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1年修订).xlsx |
|
广元市施工扬尘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1年修订).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