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4月6日我局受理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4月12日前向我局提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9-6600269
通讯地址: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22号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时间 |
1 |
川科震1井钻井工程 |
剑阁县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
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2023.4.6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附件: | |
川科震1井钻井工程(生态影响类)公示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