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3310879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苴国路广元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网四川广元供电公司220kV雪江一二线同塔双回区段单边改造项目 |
本工程改造线路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境内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广元供电公司 |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本工程改造范围从220kV雪江一线原10号转角铁塔起至原线路27号转角铁塔止,改造段全线均在昭化区范围内。改造线路路径长度约6.9km,全线按单回三角形架设(原10号-N1同塔双回单边挂线),新建铁塔18基。线路导线型号JL3/G1A-400/35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单分裂,线路设计电流912A。地线采用2根72芯OPGW-120光缆,路径长2×6.7km。
|
(1)线路在设计阶段已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及加大档距等措施,线路拆除、更换导线等临时占地尽量控制占地面积,以减少占地和植被破坏。 (2)项目线路根据设计规范要求及线路沿线实际情况合理布设铁塔。 (3)施工期间尽量控制塔基开挖量,施工料场及牵张场尽量选择周边荒地,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对临时堆土采取覆盖措施,对施工材料场地进行临时铺盖;施工结束后,覆土整治,进行复耕或恢复植被。牵张场施工时采用土工布等设施铺盖场地,施工结束后对植被受到破坏的区域进行恢复。 (5)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践踏、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 (6)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及时进行处理,及时回收拆除的导线、金具、杆塔金属部件,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 (7)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