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剑阁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5-04-25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0269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22号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0万吨智能高端日用玻璃

制品全产业链项目(一期)



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工业园

广元前力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在已建厂房内,通过建设2台玻璃窑炉、购置11台退火炉、16台玻璃压机、4台行列机等相关设施设备,在玻璃制品生产车间建设日用玻璃制品压制(成型)生产线共20条,项目建成后年产10万吨日用玻璃制品,并建设电商平台等配套产业链。

施工期:

1、废水:生活污水经已建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期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设备安装、调试噪声经过厂房隔声后做到场界达标。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

1、废水:生活污水经已建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原料配料混合粉尘经密闭设备负压收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玻璃窑炉废气、退火炉废气经密闭设备收集再采取“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SCR低温催化脱硝”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火抛机废气、氨水罐呼吸废气等需落实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合理安排生产与运输时间,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对厂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

4、固废:玻璃制品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商;玻璃炉窑耐火砖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处置;废手套、废抹布、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规范落实危废间建设、标识标牌制作、转移联单和台账等制度;炉窑烟气除尘系统除尘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对工艺、设备采取控制措施和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6、环境风险:建立环保设施和环境管理规章制度、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监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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