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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41家企业签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承诺书》

来源: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319 发布时间: 2025-03-10 字体: [ ]

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管理方式,提高企业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主体意识。近日,青川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走进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在产企业,鼓励企业签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承诺书》,倡导企业坚持守法诚信生产经营,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企业主要负责人代表在签署承诺书中表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将严格按照承诺书要求,坚持守法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下一步,青川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帮扶指导企业认真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减少对企业现场检查次数,为企业高效率生产提供保障,并聚焦规范执法、提高效能、保障安全等领域,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美丽青川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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