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度
广元市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2年度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程安排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1〕04号)的要求,现将2012年度在我市注册的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造价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一).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
(二)造价员每两年完成30学时的要求,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属于验证不合格且将注销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
二、 培训对象
广元地区的全国造价师、全国造价员。
三、继续教育内容
(一)《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川建发[2012]3号)(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三)相关政策和文件
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号)。
2、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7号)
(四)《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一)》
四、继续教育费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应按规定交纳会费,注册造价工程师150 元/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100元/年,继续教育费用不再收取。
五、培训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10日—2012年5月31日 (周一到周四)
(二)培训时间:5月31日 上午8:30—12:00
(四)培训要求:凡属应参加我市继续教育的造价人员要及时报名参加培训,未准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不予办理2012年造价人员年检手续。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持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持资格证书到我会报名。(以单位名义报名并填报好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名册表,不接受个人报名)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珏 电话:0939—3262907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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