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文旅兴市”的总体发展思路,我市拟在嘉陵江生态休闲长廊建设蜀道诗歌大道,该项目概念规划已经全面完成。为传承蜀道文化,塑造城市生态文化特色,提升城市整体景观形象。现开展蜀道诗歌大道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蜀道诗歌大道位于将军桥至摩尔天成沿嘉陵江东侧生态休闲长廊地段,全长约2.93公里。概念规划中蜀道诗歌大道共分为“蜀道难”、“剑门神韵”、“利州之赋”三个部分和“筑境·蜀道难”、“传韵·墨客傲”、“谱史·千古变”、“绘象·关驿险”、“畅情·利州荣”五个节点。
(二)段落划分:本次方案设计共设置三个段落,每段投资估算最高限价为1100万元。第一段从将军桥至皇泽大桥,全长约784米,体现“蜀道难”部分、“筑境·蜀道难”节点等内容;第二段从皇泽大桥至清真寺码头,全长约1037米,体现“剑门神韵”部分、“传韵·墨客傲”及“谱史·千古变”节点等内容;第三段从清真寺码头至摩尔天成,全长约1107米,体现“剑门神韵”部分、“利州之赋”部分、“绘象·关驿险”及“畅情·利州荣”节点等内容。
二、总体设计要求
(一)材料:石材,尽量采用本地石材。
(二)基本形式:以圆雕、浮雕为主。
(三)设计独特、简洁凝炼、美观大方,便于制作;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视觉传播效力。
(四)充分体现主题,彰显广元的文化内涵,体现”美丽广元、幸福家园“的城市理念、营造特色,塑造城市标志。
(五)创意独特新颖、内容健康高雅,直击主题,寓意清晰,具有活力、文化气息和鲜明的可识别性,无歧义、雷同,突出标志性和情节性效果,与城市整体建筑风格和环境相协调。
(六)要考虑现有环境营造与主题雕塑像协调,符合本次蜀道诗歌大道主题环境。
(七)对诗歌大道进行光亮设计,充分展示夜景效果,营造城市滨水环境夜景。
三、应征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企业经营范围须具有城市雕塑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及艺术场景设计与制作等内容。
(二)企业经济状况、商业信誉及履约情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在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三)近三年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设计、施工及室外雕塑作品。
(四)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全国城市雕塑设计资格证书》或雕塑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全国城市雕塑设计资格证书》或雕塑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施工人员应是具有三年以上大专学历的雕塑专业人员,或有五年以上从事雕塑工作的职业人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征集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广元建设网》、《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媒介发布。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近三年完成与本项目类似设计、施工及室外雕塑作品,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实物照片;拟配备的本项目设计施工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的简况、资格、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二)本次征集活动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名。
(三)报名地点: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六、资格审查及现场踏勘
征集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应征报名单位资格及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应征报名单位应按公告要求附上报名所需的全部资料。若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实,将取消应征报名资格。经审查合格的应征报名单位,征集人将提供项目方案设计所需资料及组织踏勘现场。
七、方案设计成果提交时间
经审查合格的应征报名单位根据征集人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踏勘情况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创作。并在2014年8月18日17时00分前将方案设计成果的纸质图纸和电子文件提交至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八、方案设计成果提交要求
(一)图纸文件
1、文本标准:统一A3幅面(297mm*420mm)打印,设计尺寸用毫米(mm)标注。
2、文本内容:
①、文化背景分析和设计说明书;
②、总平面图;
③、空间与不同视点分析图;
④、多角度效果图;
⑤、夜景效果图;
⑥、工程造价概算(按三个段分别概算,参照《城市雕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011版》)
(二)电子文件
1、电子文件一份,以CD-ROM为存储介质保存。
2、文件格式为word或jpg,图像分辨率不小于600dpi。
3、欢迎采用三维动画进行展示。
以上为基本成果内容和标准,具体可根据各个作品表现需要,增加其它表现内容,形式不限。应征人可选择多个段进行应征。
九、方案设计评审及奖励
(一)评审时间:征集人将根据政府工作安排在成果提交时间截止后组织评审会,并根据评审会时间及时通知应征单位参加评审活动。应征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组织方案设计负责人准时参加评审活动。
(二)方案评审:征集人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通过对方案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定,按三个段落分别评选出三件入围方案,入围方案经公示后报规委会审定最终确定中选方案及名次。
(三)资励:由业主委托中选方案的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造价预算,工程造价预算经财评审核后,由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招监、财政、审计、文广新局等单位组成谈判小组与中选单位进行价格谈判,最终确定中选方案的单位为工程制作安装施工单位,并不再给予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费用;按入围标段确定第二名设计方案的单位,给予5万元的补偿费用,第三名设计方案的单位,给予3万元的补偿费用。
十、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一)征集人充分尊重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凡参与本次方案设计的应征单位,则视为同意征集人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展览及推荐评审等权力。
(二)设计单位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权。设计单位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并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由设计单位承担。
(三)凡评选出的入围方案,该方案知识产权归征集人所有,设计单位不得再向其它地方投稿、发表和实施。未入围方案征集人不予退还,请设计单位自行保存备份。
(四)凡参加本次活动的设计单位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需通过书面或其它方式予以确认。
(五)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并在广元市解决,征集人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东城国际18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汪先生
联系电话:0839-3352250
邮 编:628000
电子邮箱:359589332@qq.com
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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