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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加强全市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23 来源: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经开区规划分局,市本级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平稳度汛,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川建办发〔2016〕8号)、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广安办函〔2016〕25号)、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的通知》(广地灾指办〔2016〕3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广委办函〔2016〕3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建工程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6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全市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 2016年我市降水量较常年偏多,汛期洪涝灾害偏重,建设系统的防汛形势比往年更为严峻。各地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汛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一把手负总责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抓落实,工作部门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抓安全工作格局。重点要建立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隐患,确保汛期不发生安全事故;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预警、检查、值守等工作制度,做到防汛组织机构、防汛救灾人员、各级防汛责任制、防汛物资储备、汛中应急救援预案落实,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不发生次生灾害。

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要督促本地企业和责任单位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对工作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加强建筑工地隐患排查整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汛期在建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应加强工地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一些处在低洼地带的建设工程项目,要特别注意强降雨带来的水灾隐患,该停止施工作业活动的要及时停止,该转移人员的要及时转移,大风、暴雨期间停止一切施工活动,坚决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工地生产安全。一是加强深基坑(边坡)支护系统排查,基坑(边坡)开挖必须先支护后开挖,已支护的基坑(边坡)四周地面要硬化封闭,降排水设施完好顺畅,确保基坑(边坡)侧压力在安全要求范围内,严禁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或随意堆放材料;二是加强塔机、龙门架等起重设备安全检查,塔机、龙门架地基基础稳固,无积水侵泡,机身与建筑主体可靠连接,连接件无严重腐蚀、破裂、松脱,避雷设施完好;三是脚手架及模支系统基础坚固,排水畅通,与建筑主体连接牢固,符合规范要求;三是施工临时用电线路搭设符合规范要求,电线、电气设备安装牢固,不被水侵泡;四是施工现场围挡及临时设施及基础稳固,现场排水设施畅通、消防设施完好。五是严格清除设置在未处理的边坡、低洼、河道中的办公设施及工棚,及时清除无外墙楼层中的建筑垃圾及轻型材料,防止大风引发事故。

(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市政桥梁、隧、涵,城市低洼易积水地段、城市排水系统检查,落实和保证排水设施设备完好,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排除隐患的要设置警示标牌提醒,封闭围挡,禁止使用和通行;加强城镇燃气经营场地检查,防止雷电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加强燃气管道排查,防止因洪水冲刷造成管道爆裂伤人事故;加强路灯巡查加固,防止倒杆、漏电以及灯杆上附属物坠落等事故发生。

(三)加强城镇老旧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危房、危楼、老旧小区等地点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老旧危楼、边坡堡坎排水是否通畅,基础、构造措施、边坡堡坎是否被水侵泡有垮塌危险,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改、早消除。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危险等级,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汛情,密切监视暴雨洪水动态,一旦发现有限期,要及时上报和通知人员撤离,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加强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景区主管部门和有关管护单位应加强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组织景区对管理范围内的山体、岩洞、登山道、水边山(岸)边崖边栈道进行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清除危岩危石和危险树木。同时要标识岩石崩塌危险区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地点安全警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景区内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项目必须封闭施工,设置安全警示、提醒标识,保持良好的施工秩序和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三、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脱岗、空岗、漏岗现象。加强信息报送,如遇重大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向县区防汛指挥部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迅速启动相关预案,有效实施应急处置,防止险情进一步扩大。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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