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共同对15个市级部门报送的涉企检查事项进行了集中汇审,全市目前共有63项涉企检查项目,其中9项属收费检查。
我市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计划开展对企业的检查事项,并将检查计划提前告知受检企业。对未列入计划的临时性检查事项应提前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经批准方可检查;对临时性、突击性、保密性和涉企生产的检查应于事后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报市经信委进行备案;对不在计划之列又无临时检查计划的,不得对企业进行检查,企业可拒绝检查。
同时,为严格控制涉企检查,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法制办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对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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